假設你我是朋友,我們的關係存在一種期盼。
當我們彼此相見或分離時,就會有要在一起、歡笑、交談的期盼。
這種期盼沒有具體的定義,它生動活潑,我們共處時浮現的一切都是獨特的禮物,沒有其他人能共享。
但如果我把"期盼"改成期許--不管是說出口還是沒說出口的期許--會怎麼樣呢?
突然間,律法就進入了我們的關係。
我開始期許你的表現能達到我的期許。
我們生動的友誼迅速惡化為帶有規則何要求的一種死東西。
它不再是關於你和我,而是關於朋友該做什麼事,或有朋友應該擔負的責任。
 
可是,如果沒有期許和責任,難道不會把每件事情都弄得分崩離析嗎?
 
只有在你屬於的那個世界、與我分離、處於律法控制下的時候,才會如此。
責任和期許是罪惡、羞愧與評斷的基礎,而且為促進"成果是身份與價值的基礎"這個觀念提供了必要的架構。
你很清楚沒有活出別人的期許是什麼感覺。
 
親愛的,我從來沒有對你或任何人有什麼期許。期許背後的意義,是要有某個不知道未來或結果的人,
試著藉由控制行為來達到渴望的結果。
人類透過期許,設法大規模地控制行為。
我知道你和一切有關你的事,我為什麼要對我已知的事有所期許呢?那會很愚蠢。
除此以外,因為我沒有期許,所以你永遠不會讓我失望。
--小屋 p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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