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員以推動性侵犯自殺死亡,檢調仍應繼續調查其案件-南宮率法-來表達自己五年前的性侵行為的懺悔,這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該法的目的是讓受害者有機會因案情水落石出,可不再被視為殺人者的謠言而終身蒙受冤屈,並藉由司法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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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道從年輕時候就關懷弱勢,富有道德和正義感,也因此吸引同是樂善好施的金惠調,彼此結為夫妻。從律師到進入國會,因清廉、正直、勤勉備受大眾喜愛,成為大韓黨的明日之星,有機會在成功讓南宮率法的闖關和因此產生網路支持聲量下繼續當選下屆議員,甚至取代現任黨主席。

被南中道性侵的女性,長久以來並未感受到南的歉意,還被議員助理恐嚇不得對外張揚,否則會遭遇料想不到的後果。這成為全劇的轉折點,即使一個人或一個團隊再怎麼盡心竭力、甚已到自我犧牲的地步,企圖推動可以為社會上許許多多受害者帶來新生的法案,可是卻不能當責地為自己非法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不能在面對受侵害者時表現出深切的痛悔、尋求原諒,而企圖以實現政治諾言的形式為自己的濫行解套,看在腦袋清楚的人眼裡,說穿了只是自欺欺人的戲碼,可怕的是,當事人通常被自己的光環和被鐵烙慣的扭曲良心所欺,還以這套冠冕堂皇的理由爭取最親人和群眾的支持。

政治裡充滿了這樣的文化:為追求最高利益,犧牲他人利益,甚至不擇手段。而議會追求的所謂的最高利益就是立法。這是正確的嗎? 有人認同,有人強烈反對。你是支持前者還是後者?

在職場上,也有類似的文化,為追求組織最高的利益,成員個人的利益可以被犧牲,如接受主管不當的行為-實則為霸凌的咆嘯 羞辱、在他人的面前輕視或貶抑、在職場中特別被挑出來的另眼相待...。常有人抱怨組織中充滿不公不義,而這類領導者往往是始作俑者。

幾天前組織因為職場安全計畫,簽了這份文件,當中的部份情形,感覺自己年輕時似乎曾經犯過: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主管層級-李同正.jpg
藉由權力為改變對方的行為而行霸凌之實,即使有良善的動機也是不應當的!霸凌就是霸凌,不因動機是否高尚。即使領導者為組織帶來前所未有的成功,眾人利益均霑,也不因此表示可以遮蓋領導者重大的不當行為。為什麼? 因為在這過程當中,有人被攻擊、被傷害、被壓抑,他們活在無力感、缺乏尊嚴和恐懼再次受創的情境中,不得解脫!

劇情的最終段,焦點落在四個女子勇敢地藉由司法、公開事實、竭力面質與陳述被隱藏、忽略的重要真相...等方式,發出不平之鳴,將問題還給問題的製造者,拒絕用所謂更好或更高的利益取代次好或次高的利益,當黑暗遮蔽真理,黑暗必須被揭露;所以她們選擇掙脫長久以來壓抑在內心深處的冤屈和恐懼,走出黑暗,邁向光明,努力地活出自己。

我個人的核心理念是:人與人之間貴在相互理解和尊重。這表現在每一個當下,不管個別的角色為何,都為同一目的而存在,同是在一艘船上。只有角色的不同,沒有生命輕賤的區別。在公司、家庭、社團(包括教會團契)...中,這個道理並不因此而不成為道理。領導者要時時刻刻警惕自己的言行,切莫因良善動機而以為可以口不擇言、侵犯他人的尊嚴。

沒看過這齣韓劇的人,光是憑這篇文章的描述,可能以為南中道是個十惡不赦、長相凶狠的大壞蛋;剛好完全相反,他在配偶和弱勢者面前是個暖男、是個天使,具有高度的同理心,而且能恰如其分地表達他的關心。你只能偶而在劇中看到他摔東西、發脾氣,大部分的時間裡,他是標準的好丈夫、女兒眼中的英雄、為民喉舌的超級優質公務員、議員辦公室同事眼中的正義使者...。

這就是這齣劇引人入勝之處,藉由一樁樁懸疑的事件,帶你經驗高張力的善與惡、好與壞、美與醜、健康與疾病,在揭露人生的實相、引發共鳴之際,卻又忽然間讓觀眾陷入五里迷霧,搞不清楚究竟什麼是善惡?好壞?美醜?健康、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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